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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时间 | 工作事项 | 责任主体 |
4月28日前 | 各区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细则(含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市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教育局统一管理。 | 各区教育局 | |
5月5日—9日 | 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 市、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 | |
5月8日—14日 | 民办小学招生网上采集报名信息。(系统开放时间:9:00-21:30) | 各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 | |
5月20日—22日 | 公办小学审核资料。 | 各区教育局,公办小学 | |
6月2日—8日 | 民办小学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开放时间:2-7日9:00-21:30,8日9:00-16:00) | 市、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 | |
6月9日前 | 公办小学确定地段生录取结果。 | 各区教育局,公办小学 | |
6月14日 | 民办小学电脑派位。 | 各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 | |
6月18日—20日 |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小学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系统开放时间:9:00-21:30) | 各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 | |
6月24日 |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新生注册。 | 各区教育局,公办小学,民办小学 | |
7月19日—23日 | 民办小学进行第一次补录。 | 各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民办小学 | |
8月23日—28日 | 民办小学进行第二次补录。 | 各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民办小学 | |
8月25日—26日 |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按规定递交补报名申请。 | 市、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 |